欢迎光临! 请您留言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热点新闻房屋拆迁落私动态政策规定国家法律私房维权问与答留言相关知识涉法案件维权日志本站原创落私动态  

四中全会是救星

2014-11-15 12:13:53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403
四中全会是救星
四中全会是我们讨房户的救星。
2014年11月.4日,星期二的早上,与平时一样,在市房产局的接待厅里,数十名白发苍苍老人们正在听发言 。发言人是武汉市著名私房维权人士:冷明先生和 糜晋瑜先生。
糜晋瑜先生讲解了“四中全会《决定》的內容中,关干(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的涵义和与我们大家的关糸。这个变化意味着在2015年5月1日之后我们讨房维权者,将有两条路可走:上访之路和司法途径。
在座的许多老人有旳多年上访,历尽千辛万苦受、受尽忽悠之骗,被当作为“人球”推来踼去, 问题仍未解决; 其根本原因就是:上访者与接待者,竞是涉案当亊双方。人们打比方说是:“将秦香莲的案子交给程世美审理”。 这种上访与法理相悖,当然毫无公平正义可言。亊实证明在涉及到具体经济利益时,房产管理部门为了维护本部门的既得利益,拒不执行中央落私政策,拒不发还在阶级斗争时期非法侵佔的私宅民房,严重的影响党和政府旳威望。
糜晋瑜先生告诉大家,房产管理部门选择性执行中央文件:如拒不执行中办法【1980】75号文件;而是利用市政办234号文、建设部222号以及1992年最高法的38号司法解释等6文件与之对抗。将案件堵在法院门外。多少年,来老人们多么希望能走司法途径、能打官司。老人们没有一人是“只信访不信法的”。
就在今年7月8日、就在四中全会召开之前,在市房产局接待大厅,阮竹青对大家高声宣称“解决私房历史遗留问题只依据政策不依据法律。”这种观点将政策与法律摆在对立地位,并用政策否定法律显然与四中全会精神背道而驰,本网将逐一批驳。
“四中全会公报的內容《决定》指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这一规定对老百姓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们有希望了,有救了。我们将本着以亊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进入法律审判程序。

现引用一段报导:胡云腾:(《中G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起草人之一胡云腾) 说:在现在的司法实践当中,一些当事人到法院提起诉讼,没有得到及时受理,影响到老百姓的诉权。《决定》规定,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变立案审查制为登记制,目的是更加方便老百姓诉讼。老百姓到法院来打官司,法院首先要把这个案子接下来,之后再看看是需要自己处理的还是其他部门处理,是本院处理还是其他法院处理。将来,法院要在这方面给老百姓提供更多的司法服务。”

无须等到明年5月1日现在进入司法程序就有具体办法,用时髦的说法就是路线图:首先向区局(如房产管理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邮局挂号信寄出,保留收据以证明提出日期。等待答复)无论怎样答复;或根本拒绝答复,均可向区政府提请进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决定书再考虑是否上法院.。这样我们的祖宅房产被侵佔的案件就得以进入法院。
冷明先生讲了自己打官司的故亊,两人的精采发言赢得了阵阵掌声。
张国纲文2014.11.14
相关评论
姓名:*
  联系QQ:
  邮箱:
  个人主页:
评论:*
验证:* 看不清?点击换一个


共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最近更新
局長不应诉,就是不作为
再请邹四方局长应诉
我的私房,是怎么变成了你的公房的?
_条短訉续
一条短信
新年致词
两个中央文件证明:武汉市房产局強行低价收
向武汉市监察局举报武汉市房管局
还生活在“文革”时期的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
王海在本网留言
请阮竹青先生依法解决“落私”问题
读后:政府十万亿存款花不掉
四中全会是救星
解决私房遗留问题只依据政策,不依法.这句话
学习?旅游?

赞助商链接

点击排行
冷明的部分博客
给武汉市《市长信箱》的建议
评阮竹青的谬论之一
解决私房历史遗留问题的情况汇报
武汉市房管局的《答复书》?求助信?
这样的规定不会就这样寿终正寝了吧。
武汉老年讨房团呼之欲出☆☆☆
解读武汉市房管局官网上关于“解私”的一篇
社会毒瘤
{征求意见稿} {私房维权业主写给习总书记的
怀念周茂棣的日子
我是怎样让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无
依法申请对规范性文件--最高院法发〔1992〕
致硚口区信访局陈局长的一封公开信
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申请
关 于 我 们 - 联 系 我 们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1638754094 维权咨询

@Copyright 2015, 版权所有 www.54-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