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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4 17:43:37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1396次
凤凰网资讯 > 2015全国两会 傅莹:法律法规与宪法有冲突 人大有权要求修改或终止 2015年03月04日 11:55 来源:人民网
8人参与 2评论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定于3月4日(星期三)上午11时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大会发言人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的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人民日报:
社会上对人大的监督工作一直不是非常满意,很多人不了解人大监督有什么职能,也不了解做得怎么样,你怎么看?今年监督工作有什么改进?质询等手段是否会用上?
傅莹:
我们人大还是比较低调啊。根据中国宪法,中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监督职权,包括宪法监督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宪法监督我也看到很多报道比较关心。中国宪法监督核心是保证所有法律法规与宪法保持一致,如果发现有违反情况,有权要求修改或者中止。
法律监督呢包括经常性执法检查,比如对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备案审查也是重要的法律监督手段,也是要明确所有法规宪法解释,与上位法保持一致。
举个例子,当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出台了之后,有公民投诉这里头有一些规定与宪法、物权法等上位法有抵触,我们就进行了审查,发现确实如此,进行沟通协调,后来条例就做了修改。
工作监督呢,一个是定期听取国务院和两高的工作报告,另外还可以进行专题询问和质询,去年年底最后一场专题询问是张德江委员长亲自主持,那次委员提了很多公众关心的问题,比如社保费率太高。
现在失业保险费率从3%降到2%,初步测算这个做法每年将减少企业和员工负担400多亿,减轻群众看病负担的问题,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从320元/人提高到3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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