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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违纪违法不得人心2012-04-14 15:51:20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2291次
重庆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违纪违法不得人心
(2012-04-14 1300) 《重庆日报》今天发表评论员文章,再度点名批评薄熙来,并以“可耻”、“身败名裂”的字眼直指他和王立军等人的违法违纪不得人心。 相较之下,《人民日报》今天则较和缓、以“今日谈”短文讲述法治的重要性,未直接点名批评薄熙来与王立军。 这是《重庆日报》连续多天就薄熙来事件发表评论文章。该报昨天发表评论文章指,英商海伍德(Neil Heywood)命案是薄熙来妻子薄谷开来的个人行为,并强调要透过“5个讲清楚”避免被谣言干扰。 该报前天则发表评论员文章,称“3300万重庆人民坚决拥护党中央的正确决定”,薄熙来事件表明,某些领导干部虽然也高谈民主法治,但行动上却把自己置身于法外,行为不仅损害了党的事业,也伤害了包括重庆老百姓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感情,当然会遭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反对。 《重庆日报》今天发表的文章指,薄熙来及王立军的行为,对中G和国家带来很大损害,特别对重庆改革发展,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薄熙来及王立军等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再次警示,一定要坚持人民利益及宪法法律至上。文章说,重庆正处于非常关键的时期,一定要不断增强纪律和法治观念。 以下为文章全文: 中G中央决定对薄熙来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公布对尼尔·伍德死亡案依法复查结果并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司法机关,得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中央的正确决定大快人心,薄熙来、王立军等人的违纪违法不得人心! 党无纪则乱,国无法不立。党的纪律是全党意志的体现,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强制性社会规范,维护着社会公平与正义,是一个社会的刚性底线。党章要求每一位党员都必须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宪法规定每一位公民都要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遵纪守法光荣,违纪违法可耻! 普通人违纪违法,其影响范围是局部的、有限的,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影响的是大局,污染的是整个社会。薄熙来、王立军等人违纪违法,给党和国家的事业带来了损失,对党和国家的形象带来很大损害,尤其是对重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也使自己身败名裂。任何人违纪违法都会遭到人民大众的唾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旦严重违纪违法,更会被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所不齿。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内不允许有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殊党员,任何人触犯法律都不能逍遥法外。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不做违纪违法的反面教员。 人生规划千万条,遵纪守法头一条。这不仅强调的是法治意识,而且唤醒的是人们的道德良知,是现代社会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法纪犹如立在悬崖壁上的一道护栏,对每一个人都是一种关爱和保护;法纪的堤防一旦决口,就必然会出问题、受惩罚。薄熙来、王立军等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再次警示我们,一定要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严格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守住信念防线、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当前,重庆正处于非常关键的时期。我们一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JT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增强纪律和法治观念,大力践行“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更加有力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奋力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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